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大赛的通知

中就培函[2005]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国际商业美术设计行业的设计创意和设计技能交流,引导和带动广大商业美术设计人员学习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协会决定联合举办中国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比赛组织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协会

    承办单位:北京华夏基石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协会中国总部

    本次比赛由主办单位共同组建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全权负责大赛的组织工作。大赛的具体筹备和组织工作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大赛秘书处设在北京华夏基石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 比赛形式

    比赛分个人赛和团体赛进行

    三、 比赛项目

    比赛共分为2个大项

    a) 平面海报设计

    b) 环境艺术设计

    四、 比赛命题

    比赛以无命题创作的方式进行,按照《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职业规范》的知识要求和职业要求参加比赛。竞赛者须根据比赛规则提交参赛作品。(包括作品、创意文字叙述、设计草图、效果图、喷绘、DV等)。参赛作品按比赛专业分类由大赛评审委员会依据大赛的评分标准统一打分。

    五、 参赛资格

    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艺术团体、研究机构从事商业美术设计工作的从业人员、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在校生以及其他商业美术设计爱好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个人赛;各广告公司、装饰公司、艺术团体、设计院等企事业单位和研究机构可自愿组织代表队参加团体赛。

    六、 参赛报名

    参赛者可就直接向组织委员会秘书处报名和提交参赛作品。按照大赛组织委员会的统一要求(具体规则另行下发)参加全国决赛。

    请各地相关行业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比赛要求,积极协助做好参赛报名组织工作。

    七、 比赛时间安排

    初评定于2005年8月10日前完成。决赛拟定于2005年10月在北京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设置以精神奖励为主,适当给予物质奖励。根据比赛专业划分的2个比赛项目,大赛共设置以下奖项:

    A、特等奖1件

    (1)获奖者将获得获奖证书及奖金8000元人民币;

    (2)中国邮政发行的个性化邮票附票上刊登获奖作品一件;

    (3)中国邮政发行的本次大赛明信片上刊登获奖作品一件;

    (4)可豁免考试,直接参加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协会(ICADA)组织的A级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ICAD)职业资格认证。

    B、金奖:2件

    (1)获奖者将获得获奖证书及奖金5000元人民币;

    (2)中国邮政发行的个性化邮票附票上刊登获奖作品一件;

    (3)中国邮政发行的本次大赛明信片上刊登获奖作品一件;

    (4)可豁免考试,直接参加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协会(ICADA)组织的A级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ICAD)职业资格认证。

    C、银奖:10件

    (1)获奖者将获得获奖证书及奖金2000元人民币;

    (2)中国邮政发行的个性化邮票附票上刊登获奖作品一件;

    (3)中国邮政发行的本次大赛明信片上刊登获奖作品一件;

    (4)可豁免考试,直接参加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协会(ICADA)组织的A级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ICAD)职业资格认证。

    D、铜奖:20件

    (1)获奖者将获得获奖证书及奖金 800元人民币;

    (2)可豁免考试,直接参加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协会(ICADA)组织的B级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ICAD)职业资格认证格认证。

    E、优秀奖:180件

    (1)获奖者将获得获奖证书;

    (2)可豁免考试,直接参加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协会(ICADA)组织的B级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ICAD)职业资格认证。

    F、入围奖:380件

    (1)获奖者将获得大赛荣誉证书;

    (2)可豁免考试,直接参加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协会(ICADA)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ICAD)职业资格认证。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以上通知内容认真做好大赛的各项组织工作,在工作中注意将比赛活动与职业技能鉴定推广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开拓就业渠道,促进职业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
来源:  更新时间:2005-07-04  阅读次数: